日本有责任维护中国研修生合法权益
日本3.11大地震发生后,在日中国人大量回国,这其中包括数以万计的。中国研修生的离去让日本一些企业因人手不足陷入困境,影响了企业的正常发展。《日本新华侨报》今日对此刊文说,可见,在少子化极为严重的日本,研修生某种意义上缓解了日本劳动力短缺的窘境。日本是研修生勤奋努力工作的最大受益者,理应保障好在日研修生的权益。日本是一个法制健全的发达国家,应杜绝雇佣研修生的违法现象,这关乎日本的形象,更是日本政府的责任。 文章摘编如下
根据日本财团法人国际研修合作机构(JITCO)6月27日刚刚公布的最新统计数据,目前日本拥有的外国研修生,以国别划分,中国研修生数量占据首位——人数达到3万8753人,占所有外国研修生总人数的80.7%,其他各国研修生数量总计不过万。
近年来,中国研修生数量一直占据较大比例。虽中国超过日本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可人均收入不及日本的十分之一,且中国东西部差距较大,有人曾这样描述,“中国东部地区像欧洲,西部地区像非洲”,在日中国研修生主要来自中国的欠发达地区。不可否认,日本的研修生制度给中国研修生提供了学习技能于赚钱的机会。
日本于1990年6月创立了“研修制度”,3年后,日本法务省又出台了“技能实习制度”。日本为研修生制度制定了一套完整的法律规范。按照规定,接收研修生的单位应配备研修指导员和生活指导员,无偿向研修生提供住宿,并负责为研修生投“研修生综合保险”等;研修生的月津贴一般在6万日元以上,但最高不得超过9.5万日元。对于来自中国贫困地区的研修生来讲,这样的待遇是诱人的。但理想与现实是有差距的,日本并不是人间天堂。
即便日本法律规定,技能研修生可以根据日本雇佣合同得到相应的报酬,公司不能要求研修生加班,也不能强行指定实习生加班。可实际上,中国研修生在日本都是被分配到日本的劳动密集型产业中,从事的是最脏、最累、最苦、最危险的职业。他们经常被迫在艰苦的条件下长时间工作,薪水却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所有肮脏、危险的工作都由中国工人来做。”日本是一个充满艰辛和歧视的国家,中国研修生的社会地位并不高。
中国研修生与日本资方之间发生最频繁的就是关于劳动报酬的纠纷,中国研修生被日本一些企业当成“使用完扔掉”的临时劳动力,无视他们的合法权益。很多日本工厂主以“遣返回国”为要挟,迫使中国研修生就范于日本资方实施的人身自由限制,中国女研修生遭到性侵的案例也不鲜见。据日本国际研修协力机构的统计,到2006年3月31日为止,已有137名外国研修生、实习生死亡,其中中国人占了83人。
实际上,这种制度令日本食品加工业、建筑业、制衣业和电子制造业受益,这已经是普遍共识。日本本国工人因工资低和条件艰苦而不愿从事这些行业的工作。日本是一个法制健全的发达国家,应杜绝雇佣研修生的违法现象,这关乎日本的形象,更是日本政府的责任。(侯金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