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6000多万 两名嫌疑人非法组织出国打工判刑
据悉,组织800多人到罗马尼亚打工,获得中介费6000多万元的罗颖和龚小宁,被朝阳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年,罚金200万元。 国内最大一起非法组织劳工出国打工案落判。
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罗马尼亚本国人纷纷到欧盟其他国家打工,本国劳动力缺乏。很多中国农民工把赴罗务工当成香饽饽,赴罗务工中介也成了挣钱的买卖。因为成立外派劳务企业很困难,一些人开始和有外派资质的企业“合作”,违规经营。罗颖和龚小宁就是黑中介当中的两个“大佬”。
2007年12月1日,罗颖和龚小宁与具有劳务输出资质的富源国际经贸有限公司签订协议,约定由富源国际公司全权委托二人操作招工事宜。后二人又找到具有对外工程承包资质的中外园林建设有限公司,由该公司与罗马尼亚欧石公司签订工程承包协议,与富源公司签订合作经营协议。2007年12月至2008年11月,罗颖、龚小宁陆续从山东、吉林、河北、四川、江苏、福建等地招收800多名工人。他们按每人76000元至82000元不等的价格收取费用,经营总额高达6000多万元。期间遇到全球金融危机,罗马尼亚30%的在建项目停工,外国雇主开始“克扣”工资,有的甚至砍掉了一半。很多华工是靠借钱交的中介费。据他们称,如果工资太低,可能连借的中介费都还不起。
而出于对工人的戒备,当地雇主还扣留了部分工人的护照。2009年2月11日矛盾爆发,75名名义上属于富源国际经贸公司的华工因为罢工被雇主赶出宿舍,到中国驻罗马尼亚大使馆对面露宿。很快,被迫露宿的劳工人数达到近200人,他们多数来自富源国际经贸公司。据罗马尼亚当地媒体湖南出国工作网,劳工们因为生活窘迫,经常到周围的湖边捞鱼吃,附近湖里的鱼后来都没有了。后来,在中国驻罗马尼亚大使馆的协调下,劳工才陆续回国。
这一事件引起国内关注。罗颖和龚小宁被北京警方拘捕,商务部、国资委督促相关公司向劳务人员退费。
法院审理
朝阳法院审理认为,罗颖、龚小宁在没有从事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质的情况下,为获取非法利益,采取与具有劳务输出资质的富源国际公司进行合作的方式予以规避。实际上,二人是利用有资质公司通过协议形式,掩盖非法从事对外劳务合作获取非法利益的真实目的,最终获取了高额非法利益。罗颖、龚小宁的行为违反了《对外贸易法》,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经营罪,且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予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