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30余名欲出国打工者上当
来源正北方网
本不具备出国劳务输出资质,却以签订合同形式让30余名欲出国打工者上当受骗,当事人的行为涉嫌合同诈骗。
5月15日,赤峰市红山区民警在日常工作中发现一条线索,及时将线索移交经侦大队。办案人员立即与受害人杨某联系。经询问得知,赤峰市阿思亚出国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法人苏某以为杨某签订合同办理出国打工手续为名,骗取43000元。苏某注册的公司不具备劳务输出资质,除杨某外,还有30多人在此办理出国打工手续,但都未能将申请人的出国劳务手续办成。苏某的行为涉嫌合同诈骗。
警方分析,出国劳务诈骗案件屡屡得手,是因骗子的诈骗手段极具迷惑性一是以公司为掩护。实施诈骗前,犯罪分子往往先注册一家公司,以公司作为招揽“生意”的幌子和掩护,且公司名称均挂上“外贸”、“咨询”、“代理”等字样,具较大欺骗性;二是租用高档写字楼办公,获取群众信任。这些公司一般都租用较大宾馆、饭店或中高档写字楼作为“办公”地点,以造成该公司规模较大、比较正规的假象。三是利用媒体发布广告,夸大出国打工的好处,吸引群众来咨询。这些公司多利用媒体效应,利用传单等形式大范围散发出国务工的信息,吸引众多受害人。四是以签订合同的手段骗取受害人信任。巧立名目,收取费用。从受理的案件来看,该类犯罪嫌疑人均以与受害人签订“合同”的形式进行诈骗。合同签订后先收取一定的费用,再以办理手续需要“手续费”、“体检费”、“中介费”、“材料翻译费”、“学校申请费”、“邮寄费”等为由收取大量费用。
受害人多为家境较差,急需出国务工人员,年龄多集中在35岁左右、掌握技能比较单一、学历普遍偏低,以35至45岁的下岗或单位效益不好的工人为主。警方提醒出国务工人员办理出国劳务手续,必须找有资质和实力、重信誉的中介公司办理有关业务;在向中介支付相关费用时必须索取合法有效票据;应适时向政府部门查询有关信息和自己办理出国程序所处的阶段,避免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发现有诈骗嫌疑的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或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