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打工三个月没拿到多少工资
出国打工三个月,却没拿到全额工资。刘某等20多名工人回国后将对方告上了法院。25日,沈阳晚报记者从皇姑区人民法院获悉,由于事发国外,许多证据无法获取,最终此案经双方协商得以解决。
今年47岁的刘某,是辽宁阜新市来沈打工人员。2009年时,刘某听说出国打工挣钱比较多,于是便找到了在沈阳从事出国劳务中介的孟波、任军。当时,孟波、任军称正好在俄罗斯有一建筑工程,可以安排刘某到这个工地干活儿。
2009年6月,刘某和20余名工友一同前往俄罗斯工地出国打工。刘某等20余名工友在工地工作了三个多月,只取得了少部分工资。后来,因为种种原因,建筑工程还没有结束,孟波、任军准备离开工地回国内,但苦于拿不到全部工钱,无奈之下,刘某等20多名工友找到了中国驻俄罗斯大使馆。在使馆的帮助下,刘某等人拿到了回国费用。
回国后,刘某等人找到孟波、任军讨要拖欠的工资被拒绝后,将对方告到了皇姑区人民法院,要求支付三个月的工资等共计1.3万元。民事一庭法官审理此案。
虽然刘某等人手里持有出国机票、出国签证等证据,但由于事发地在国外,许多证据无法收集,也没办法查清到底工程质量完成怎么样,工程量完成了多少,工人工资对方又给付了多少。经法官工作,双方最终同意坐下来一起协商解决。经协商,刘某等20多人同意,孟波、任军各再支付给每个人1000元工资。随后,刘某等人与孟波、任军签订了和解协议书,顺利拿到了协商约定的工资。
民事一庭庭长李航提醒广大出国劳务人员,出国打工前,一定要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详细约定劳动时间、工资支付方式等。,出国劳务期间,一定要注意收集相关的证据,以防事后有纠纷时没有证据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来源 沈阳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