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打工家庭的一块承包地竟有俩“主人”
来源延边新闻网
家住龙井东盛涌镇的金某,前一阵一直因为父亲生前承包出去的土地而烦恼。近日,在司法所的帮助下,金某的烦心事终于得到解决。
金某一家是典型的出国劳务型家庭,其父亲于2006年前往韩国出国劳务,金某也随后办理韩国留学手续,利用空闲时间兼顾出国打工,妹妹也在读完大学后去日本出国务工。2006年,金某的父亲在前往韩国出国打工前,将他的土地转包给了同村时任小队队长的朴某,因为双方比较熟识,所以金某的父亲与朴某在与邻居一起吃饭的,简单地签订了一份土地承包合同,并交由朴某独自保管。
2009年11月6日,金某的父亲在韩国出国劳务期间,因病死亡,当时伤心不已的金某将自家土地承包一事延后处理。2010年,金某突然想到自己家的土地承包已经到期,立刻找到朴某要回土地,让金某没想到的是,当初父亲与朴某签订的那份简单的合同书,如今内容竟变得极为复杂,而原本早已到期的时间竟显示为一直承包到2024年止。看着与父亲口述的承包内容大相径庭的合同书,金某一时不知所措,再也无心出国打工。
为了解决土地承包的问题,金某多次往返于韩国与中国之间,问题一直未得到解决。2012年,他回国办理土地及其他事宜。当他风尘仆仆地走进村里时,却意外得知自家的土地已经被朴某另行转包给了权某耕种,而朴某本人已经身在韩国无法取得联系。
金某只好找到权某,希望其能归还土地,权某认为他与朴某已签订合同,且对金某的父亲与朴某之间的合同内容并不知情,他的承包权利应当被保护,因而拒绝返还土地。意识到凭借一己之力无法伸张自己的合法权益,金某来到司法所寻求帮助。
东盛涌司法所调解员听完金某的讲述后,立即电话联系了权某,希望双方能就此问题进行协商。为了方便权某忙农活,调解员将调解地点选择在他所承包的水田地旁。
当日,调解员的到来吸引了在附近干农活的农民前来旁观,金某的邻居也闻讯赶来为他做证。调解员依《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为双方理清了权责关系。听着调解员的讲解,权某意识到自己与朴某之间的土地承包合同在原承包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属无效。
鉴于所签合同于2012年底到期,且目前这块土地早已开始生产,进入施肥除草的阶段,权某要求今年继续耕种这块土地。经调解,金某同意2012年由权某耕种该土地,而权某于10月31日前将今年的承包费用支付给金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