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男子珠海打工竟被收两万元“出国劳务费”
山东商报济南消息 本想出国打工挣钱,不料却掉进了委托中介机构的陷阱,结果非但出国打工没办成,还白白搭进了20000元钱。前不久,家住济南平阴的丁大伟就遇到这样一件荒唐事--自己缴纳出国劳务费,竟被中介安排到了广东珠海。一怒之下,丁大伟向平阴法院起诉了中介机构,日前,平阴法院依法判决中介机构退还了丁大伟超出部分的款项10000元。
2012年5月,丁大伟听说出国打工十分挣钱,就找到平阴某职业介绍服务处,委托服务处为其办理出国劳务事宜。该服务处先后收取丁大伟20000元,并向丁大伟出具收款收据两份,载明该款系“丁大伟出国劳务费”.之后,丁大伟与该服务处签订承诺书一份,同意由该服务处安排到横琴建筑工地工作,并同意支付交纳相应的工作安置费10000元。
孰料,丁大伟到达横琴后,傻了眼,原来“横琴”就在我国的广东省珠海市。
2012年7月,丁大伟因故离开珠海。考虑到自己交的20000块钱就将这样打水漂,不甘心的丁大伟一纸诉状将服务处告上法院,要求返还出国劳务费20000元。审理中,服务处提起反诉,要求丁大伟给付服务处安排其到珠海工作的劳务安置费100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服务处并不具备办理出国劳务的资质,且最终没有促成丁大伟出国务工,则不应收取丁大伟居间报酬,已收取的20000元应予返还。丁大伟最终接受了到横琴工作的安排,并与珠海某公司签订了合同,则应按承诺内容支付服务处工作安置费10000元。据此,法院判决服务处退还丁大伟劳务费20000元,丁大伟给付服务处居间费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