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替头”护照出国打工女子一审获缓刑
华商晨报讯 金某被拒签后,找同学帮办了一本“替头”假护照,把照片替换成自己的,然后用这本假护照往返中国和H国四次,目的是出国打工赚钱。
昨日,记者了解到,法院一审判金某犯偷越国(边)境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
2013年8月中旬,沈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在工作中发现,2004年,金某冒用其朋友李某的身份骗取一本护照,并用此护照出境前往H国出国打工,于2010年回国。
当日,沈阳警方通过电话,将金某传唤至派出所。
金某今年60岁,辽宁西丰人,初中文化,没有职业。金某称,从1992年到1994年,她都用自己的护照出国打工。
,2004年,她又准备出国打工时,就被拒签了。她不知道该怎么办,就找到她的一个同学,问她有啥办法,“她就让我拿自己的照片给她,没过几天,她就拿了本护照给我,护照上的照片是我,其他的信息都是李某的。”
金某并不认识李某,一切都是她的同学帮她办的,她给了同学8万元“办事款”。
当年,金某就拿着这本护照去了H国。从2004年至2010年期间,金某来往中国和H国之间共四次,都是用的这本假护照。
金某因涉嫌犯偷越国(边)境罪,被刑事拘留,之后被取保候审。
2013年9月末,检察机关将此案起诉到法院。法院审理此案认为,金某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已经构成偷越国(边)境罪。金某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及时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为自首,可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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