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非洲出国务工捡到炮弹 回营区切割烧伤了脸
中国江苏网12月10日讯 在非洲的安哥拉出国打工期间,在路边拾到了一不明物体,这名出国打工人员就拿到营区进行切割。不料中途发生喷燃事故,工人的手、脸等处被烧伤。事后,不明物体被证明为一疑似炸弹。出国打工受伤的工人为索要被扣工资起诉到了六合法院,不过近日法院驳回了该工人的起诉。
去年6月,六合人沈华赴某公司在非洲安哥拉的工地出国打工。今年2月底的一天,沈华在路边发现一不明物品,沈华悄悄将此物品携带至营区,并对其进行切割,在切割过程中引起该物品喷燃,把沈华的手和眼睛熏到,产生烫伤。事后,经调查此物品为疑似炮弹。公司对沈华作出处罚决定,罚款800美元,合计人民币4919元,并直接从工资中扣除。沈华很不高兴,提出回国书面申请,并表示自愿接受公司海外员工手则规定的处理。
回国后,就受伤赔偿事宜,沈华申请了劳动仲裁,不过,仲裁委并没有支持他的诉求,他又将公司告到了六合法院。沈华认为,公司对于在危险地区出国打工的员工没有进行任何充分有效的相关安全培训,他并不知道携带的物品是炸弹,也未造成任何损失,公司也并未向他出示或说明其处罚的依据或相关规章制度。所以他认为公司的处罚决定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要求公司支付克扣的工资款4919元。
沈华原单位称,在上岗前,公司已如实告知沈华工作内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规章制度等情况,并发放了《工作人员手册》,他也签字确认了。另据法院查明,该公司安哥拉项目《安全管理细则》在宣传栏进行了张贴公示,其中规定严禁带不明物品或者危险性物品回营地,违者罚款2000元以上。
法院认为,沈华在工作间歇擅自携带不明物品,且将其带回营地切割,缺乏必要的警惕性,致使切割过程中发生喷燃造成自己烫伤。公司根据其安哥拉项目的规定对其作出罚款决定并无不当。,法院驳回了沈华的请求。(文中当事人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