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务工签了两份合同 受伤回国既没工钱还要扣
来源:德州新闻网
出国打工5个月,不但没拿到工资,连回国的机票钱都得让家里人寄过去。近日,陵县的宋先生向本报反映,他通过本市一家出国劳务公司到非洲刚果出国务工,结果却被忽悠了。
出国务工签了俩合同
据宋先生说,今年春节前,他和同村的几个人在一家出国劳务公司咨询出国务工的事情。当时,该公司李经理表示,他们公司可以办理去刚果工作的手续,那边的工作不但轻松还很赚钱。“春节过后的2月20日,我就按李经理的要求交了2万元押金。5月17日,我从家里出发到北京赶飞机,在临上飞机时,李经理让我匆忙签了一份劳动合同。”宋先生说,到刚果后,一位自称是“越洋有限公司”的经理说,国内和李经理签的合同无效,还得再和“越洋”签一份。
直到这时,宋先生才知道,自己服务的公司不是原来合同里写的“出国劳务公司”,工资也不是前一份合同上规定的每月1000美元,而是和“越洋”签订合同中写的750美元。
出国打工期间受伤回国自己掏路费
“不管给谁干活,只要给钱就行,既然到了这里,就好好干吧。”宋先生心想着,可事情远没有他想得那么简单。
宋先生说,自己干的是建筑工,工作时间是“9+X”小时制,平时还有监工拿着木棒监督工人。所谓的“9+X”小时制是指,正常上班时间是9个小时,X就是还需要不定时加班。
“每天除了吃土豆就是大白菜,劳动强度也多,我干了两个多月就有点坚持不住了,但还是强忍着。”宋先生说,不幸的事发生了。8月中旬,宋先生因为中暑,做工时不小心从脚手架上掉了下来,摔伤了腿部。监工却只让他休息了一天后,就要求其继续干活。
10月12日,腿部疼痛难忍的宋先生找到“越洋”经理,表示自己身体不适应继续干建筑工,想回国休养。但“越洋”经理没有让宋先生离开,还告诉他“想回国,先让你家人寄钱过来买飞机票”。
出国打工既没工钱还要扣押金
11月1日,宋先生终于收到了家人汇来的9000多元路费。离开工地时,宋先生找“越洋”经理索要工资却被告知,“合同上约定工作两年,你却干了半年不到,你要走就算违约,这样就没有工资结算。”
回国后,宋先生找到了为其办理出国劳务的李经理。
李经理表示,按合同约定,宋先生必须干满半年才能开始拿工资,以后才能按月发工资。因为宋先生没干满半年,属于违约行为,想要回国就得自己拿钱买机票,还要在2万元押金中扣除一部分违约金。对宋先生诉说被关小屋的说法,李经理认为,只是宋先生一面之词,他会去询问“越洋”公司,并争取替其要回工钱。
对于宋先生的遭遇,山东弘正兴律师事务所律师钱雪梅建议,宋先生应尽快到公安部门报案,并到德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