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打工2年后回武汉 劳务公司拒绝退还每人2万
原标题劳务公司每人收2万押金不退 法律援助帮农村女工成功维权
长江网讯 出国打工2年回汉后,劳务公司却拒不退还违规收取的每人2万元押金。昨日,记者了解到,在长江日报公益律师帮助下,20名农村女工已成功收回40万押金。
5年前,来自省内农村的小丹(化名)、王丽(化名)等20名女孩,在汉口一家对外出国劳务公司的安排下赴日本某工厂出国打工从事流水线工作。
合同约定,外派出国劳务期间,该公司收取培训费、派遣服务费、出国务工前证照费、出国务工后工厂管理费等费用,并向她们另收了一笔两万元的“第三方担保金”,其目的是防止她们终止合同提前回国。3年合同期满,待实习生回国后,公司退还押金2万元。
2013年底,她们回国后,多次找公司协商关于押金退还事宜,但公司一直拖延,甚至给出了“第一年退还1000元,第二年退还9000元,第三年退还1万元”的说法。大家商量后觉得这个方案完全不能接受。
无奈之下,小丹、王丽等人到武汉市民之家法律援助工作站,向长江日报公益律师团朱宏伟律师寻求法律帮助。小丹说,在国外赚钱不比在国内容易,每天工作十几个小时,也就几千块人民币。
我市新修订的法律援助条例生效后,劳动争议纠纷全部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朱宏伟律师了解情况后,及时为她们办理了法援手续。2014年12月27日提起诉讼,次日,经江岸区法院调解,该劳务公司于去年12月29日退还每人担保金3000元,余款在2015年1月31日付清。
朱宏伟说,新修订的法律援助条例,扩大了援助范围,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目前20名女工的40万押金已经全部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