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武胜县出国务工人员因疟疾死亡获赔89万元
四川新闻网广安5月26日讯 男子出国务工,因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死亡。因赔偿金额的多少和是否属于工伤等问题,死者家属与男子生前所在公司发生争执并僵持不下。近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广安市武胜县司法局获悉,经该县猛山乡司法所10多次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协议,死者家属获赔89万元人民币。
2014年11月,武胜县猛山乡猛山村一组村民邓红(化名)去尼日利亚出国务工,因突患疾病住院治疗无效,5日后不幸死亡。为了将善后事宜处理好,接到噩耗后,猛山乡领导立即通知猛山司法所组织邓红生前所在公司与家属进行调解。第一次调解,死者家属提出要公司方给予200万元人民币的死亡赔偿,但双方以吵闹收场,没能达成一致。
之后,司法所连续组织几次调解。在调解过程中,一开始对是否属于工伤性质存在争议,公司方认为死者属于正常患病死亡,不能认定为工伤,属于医疗事故,只能按照医疗事故进行赔偿。而死者家属却坚决认为属于工伤并要求赔偿。
双方僵持不下,司法所决定请上级主管机关县劳动仲裁部门。经仲裁,仍倾向于不属于工伤,但死者家属对此坚决予以反对。随后,武胜县仲裁院决定请示省仲裁院,答复称因死者病情的特殊性,疟疾属于一种传染疾病,死者是因工作需要去到尼日利亚才传染上的,应该认定为工伤。在性质确定后,可公司方又不认可。
,司法所提出一个折中办法,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如果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根据这一条,公司方同意了司法所的意见。
最终双方达成协议公司方一次性赔偿邓红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死亡补助金、丧葬费等各种费用89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