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网络胡吹乱泡 没有资质敢办出国劳务
来源大连晚报
市民王某与妻子经营信息咨询公司并没有办理出国劳务的资质,但王某在互联网作虚假宣传,谎称公司能办理出国劳务事务,与多名欲出国务工人员签订合同,共计收取各种名目的费用17.7万余元,犯有合同诈骗罪。,王某虽然为三名人员办成了出国劳务,但由于没有资质,犯有非法经营罪。今年10月下旬,中山区法院两罪并罚,分别对王某夫妇判刑。
王某任老板的信息咨询公司没有办理出国劳务许可证,也没有办理出国劳务中介机构的许可证。但王某夫妇隐瞒此事,在网上作虚假宣传,谎称公司的主要业务是为出国人员提供出国事务服务。许多欲出国劳务的人前来询问,王某打的如意算盘是,他认识新加坡的宋某,宋某能办理出国务工人员劳务事宜,自己作为中介公司,收完费用后将钱交给宋某,自己只收取中介费用,这样法律就不会找自己麻烦。该公司分别与9人签订了《委托协议书》,然后以信息费、保证金、中介费等名义,共收取了17.7万余元。后来,出国劳务没办成,许多人追讨,王某夫妇返给肖某7500元。
在公司没有相应资质的情况下,公司与3人签订了《委托协议书》,以信息费、中介费、保证金名义收取了三人共计13.9万余元。王某委托别人办成了这三人的出国劳务。而出国劳务不成又要不回来钱的多人报了警,去年5月初,王某夫妻到案。
中山区检察院指控王某夫妇犯有非法经营罪、合同诈骗罪。被告人对指控的合同诈骗罪提出异议。王某辩护说,我只是出国劳务的中介人,为出国务工人员提供信息,委托协议书写得很清楚,是委托找有办理出国资质的单位办理,如果办不成就把钱返还。律师认为,王某已将求职者的费用交给了新加坡的中介人员,发给新加坡中介人员求职者信息,王某主观上没有犯罪的故意,客观上没有合同诈骗行为。王某妻子辩解说,自己在公司中是听丈夫的,对丈夫与欲出国务工人员签订合同的事不清楚。律师提出其是从犯,主观恶性小,且有6岁孩子需要照顾,希望对她适用缓刑。
法庭查明,王某夫妇到案后返还了被害人共计12.4万余元费用。日前,中山区法院一审判决,两被告人犯有非法经营罪、合同诈骗罪,两罪并罚,分别判处王某夫妇5年6个月、4年6个月,各处罚金8万元、6万元。继续追缴赃款,依法返还给被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