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毛里求斯共和国政府关于互免签证的协定》于2013年8月29日在毛里求斯首都路易港签署,中国外交部部长助理张明与毛外交部长布莱尔分别代表本国政府在协定上签字,协定将在中毛双方完成各自国内法律程序后正式生效。
协定规定,缔约一方持本国有效护照公民,在缔约另一方入境、出境或者过境,停留不超过30天,免办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