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位农民为出国被骗180万元 受骗9年索债无门
来源:www.hncggz.com 编辑: 出国劳务 时间:2021-08-13点击:
为了61个农民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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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背景
姜家店,柳河县一个朝鲜族乡。1995年,姜家店乡姜家店村沈贵福等61位农民与通化市建委下属的通化国际技术经济合作公司(后建委成立外经处,该公司被划为外经处直管)签订了《自愿出国研修合同》(即赴韩国劳务输出合同)。每人交纳押金2.9万元,柳河县公证处进行了公证。农民的抵押金交了,但未能出国研修。后诉诸法律,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了相同的判决。时隔9年,判决却迟迟没有得到执行。此事在当地引起了强烈反应,这里的农民一直在上访,被称为“姜家店事件”。
“现在农闲时候,我就开着摩托车拉活儿,一天挣几块钱勉强维持全家人的生活。”12月12日,在柳河县姜家店乡曙光村村口,来接记者的阚兆海骑着那辆借钱买来的三轮摩托车这样说。
自从1995年7月,阚兆海在办理赴韩国劳务输出时被骗去了高息借来的2.9万元钱后,他和家人的生活就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为了偿还债务本金和利息,阚兆海一家人节衣缩食,卖掉新盖的瓦房,沉重的债务仍然令阚兆海一家喘不过气来。在那次事件中,通化市共有61个农民被骗,大多数人都在艰难度日,有的人为了躲债不得不远走他乡。
现状出国梦断 61个农民生活艰难
受骗的61位农民家境并不富裕,在1995年的时候为了凑上近3万元的出国劳务费,大多贷了款和高息举债。阚兆海当时在信用社贷款1.5万元(利息为1分1厘52),在农经站贷款1.5万元(利息为2分7厘),为了偿还贷款和利息,阚兆海已经卖掉了3间房屋,至今居无定所。
今年已经50岁的金基泽当初以4分利“抬款”3万元,用了4年的时间连本带利还款6万元。为了还债,他把自己的口粮都卖了,妻子也和他离了婚,无奈之下只好远走他乡打工。
“又快过年了,今年还不知道怎么过呢?”35岁的受骗农民赵君面对记者忍不住流下了眼泪“我已经把家里的房子和牛都卖了。孩子们都在盼望过年能穿件新衣服,能吃好吃的,作为父亲的我都不能满足他们这样小小的要求!”
相比之下,赵殿权一家还算好过一些“我们两口子承包了其他村民的土地,农闲时就去工厂打工,起早贪黑还债,还供养两个孩子上学。这么多年了还是有1万多块钱没还上呢。”
受骗人李德宝已离婚;受骗人沈贵福种田用的马被债主牵走,孩子辍学;受骗人李观兴(音)爱人眼睛哭瞎了。农民们说我们被骗得太惨了,可以说是家破人亡。
缘起农民信任了“政府的公司”
“造成这一切后果都是缘于通化市建委下属的一家名为通化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在电视台播出的广告。”姜家店村村民赵殿权说。
1995年,通化市电视台和柳河县电视台播出了一则广告通化市建委下属的通化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向社会招收赴韩劳务人员。这则广告引起了当地村民的兴趣,“农民都不容易啊,广告上说去那边每个月至少可以挣280美元,合人民币2000多块啊,我们就都动心了。”阚兆海回忆说。
“但因为赴韩劳务需要先交纳近3万元的劳务费,我们这些农民上哪弄这么多钱去啊,很多人并没有实际行动。”广告播出不久,阚兆海、赵殿权等人又得到消息通化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经理金希英曾经在姜家店乡下过乡。这一消息打消了很多人的顾虑,一些人已经开始张罗着借钱了。“令我们没有想到的是这个在我们这里下过乡的知青、通化市建委下属的公司也会骗我们这些老百姓。”
保证农民把公证当成了“双保险”
在赵殿权家中,记者见到村民们与通化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签订的《自愿出国研修合同书》,《合同》经过柳河县公证处公证,盖有柳河县公证处公章和公证员邰喜彬的名章。
事实证明这份《公证书》并没有对村民利益提供任何保障。阚兆海回忆当时每个人都交了200元的公证费,大家都认为只要政府部门出面公证了,出国就有了保证。
当初为通化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和村民们做公证的公证员邰喜彬,如今已经是柳河县公证处主任。12月13日,对9年前的事情,她先是说记不清当年的事情,后来在稳定了情绪后,才说“我们当时并没有为合同效力做公证,而是为担保和合同签订做公证。我们的公证书上也是表明双方确实在1995年8月25日签订了合同,至于合同效力及执行则不在我们的公证范围内。”
记者手中这薄薄的一页公证书,仅仅证明农民们与通化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签订了一份《合同》。
问责政府下属公司仅仅是“中介”
通化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于1992年成立,隶属于通化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性质为全民所有制。1993年5月份,该公司划归通化市建委对外经济合作处直管。在这起事件中,通化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仅仅是“中介”,该公司本身并没有为农民办理出国劳务的能力,而是受延吉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下设的延吉市对外经济合作公司委托招收出国劳务人员。
合同签订后,通化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开始在通化市范围内通过广告形式招收劳务人员,以自己名义同61名农民签订了《自愿出国研修合同书》,向这些村民收取了出国劳务费1.5万元~2.9万元不等,61人劳务费共计有180万元之多,但通化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只留下了19.7万元作为“提成”和前期费用,其余资金都汇往延吉。
由于这61名农民并没能按期出国,通化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的相关人员又与通化市建委外经处领导赶到延吉市考察,他们从延吉回来后向这61位农民保证完全可以给他们办理出国劳务,可是直到今天也没派出一人。 因为61名受骗农民不断上访,通化市公安局于1996年11月将延吉市对外经济合作公司法人代表崔虎拘留。崔虎当时出具了一份还款计划,保证在1997年5月末之前还清160万元,崔虎拿出了6万元保证金之后就回了延吉,始终都没有将那160万元返还。
1996年,延吉市对外经济合作公司被注销。1997年8月,崔虎本人下落不明。 1997年,通化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被注销,经理金希英下落不明。
维权官司胜诉 钱还是没影儿
通化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不肯还款,延吉市对外经济合作公司被注销,崔虎下落不明,这61名被骗农民被迫拿起法律武器讨要交纳的出国劳务费,并于1999年在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999年11月15日,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崔虎返还原告等61名出国劳务费160万元,被告延吉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承担连带返还责任;被告金希英返还原告等61人出国劳务费197150元,被告通化市建委对外经济合作处承担连带返还责任。
虽然胜诉,村民们并没有要回自己被骗去的钱,他们多次赶到通化要求通化市建委外经处返还他们的钱款。“当时外经处一位姓黄的处长告诉我们一定会将钱返给我们,还写了保证还钱的条子。依然没有任何结果,我们的钱还是没要回来。”
12月14日,记者在通化市建委了解到对外经济合作处并非建委的机关科室,而仅仅是通化市建委下属的一个机构,早在2001年就已经被撤销了,那位姓黄的负责人退休之后就无人知道其下落,而当年的工作人员也大多不知去向。
通化市建委办公室李主任说“这事情已经过去快10年了,很多当事人都已经不在岗,也联系不上了,具体情况还得去外经处询问。当记者问通化市建委对61名受骗农民索债无门的情况有何态度时,李主任以”这些事情我不清楚”为由拒绝回答。
无奈乡长对农民现状连说“没办法”
赵殿权妻子说, “我们先后找过乡政府、县政府、市政府的有关领导,他们都说法院已经判决他们没法管也管不了,可是我们这些受骗农民又能怎么办啊?”
12月12日,姜家店乡乡长宋公秀说“我刚来姜家店乡时间不久,对这件事情我也不是很清楚。在整个过程中乡政府始终都没有参与,而且法院已经判了,我们就更不方便介入了。”
据宋公秀介绍前段时间他曾经接待过媒体记者,事后被县里的领导给训了,现在他实在不敢和记者打交道了。在记者一再追问下,宋公秀说“这件事情我真的不清楚,作为乡政府就算我们想帮受骗农民也没有那个能力啊,连通化市法院都解决不了的事情,我们乡政府更没办法了!”
记者感言——
谁该为61个农民兄弟负责?
9年了,这61个被骗农民心中的几个疑问却一直没有解开。农民们问记者我们被骗光劳务费,通化市建委有没有责任帮我们讨回?通化市各级领导有没有责任为农民追回被骗钱款?崔虎交了6万元保证金就脱离了公安机关的监管,随后下落不明,导致160万元无法返还,通化市有关部门有没有责任?柳河县公证处对这起事件该不该负责? 这一连串的提问,至今没有任何人回答他们,记者也无法回答他们。
上访过,打过官司,胜诉了,但生活还是那样艰辛,还背着还不完的债。农民们朴实,他们虽然没要回钱,但他们认账,知道“欠债还钱”的简单道理,这就是他们的诚信。阚兆海说“我们也不知道政府还管不管我们,但我们相信政府终究会帮我们找到骗子,挽回损失,让我们卸掉这压在心上9年的大石头。”
今年11月,当地一位主管宣传的领导对采访“姜家店事件”的中国(吉林)“三农”问题新闻调查报道组记者说“这个事件是真实的,你们最好不报,报了可能对相关领导有影响,报了可能导致更多的人上访。”
后记——
离开姜家店乡的时候,阚兆海非要骑着他的三轮摩托车把记者送到路口,这个中年汉子每天就靠开三轮摩托车赚来的几块钱还账、养家糊口。坐在车里,记者望着他的背影,心情突然沉重起来。为了61个农民兄弟,我们都必须做点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