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以介绍出国劳务为由诈骗 得款近18万全投入
正义网扬州8月16日电 男子为讨情人欢心,利用在朋友公司了解到的业务规范和流程,自行加工编造虚假虚假出国劳务信息,骗取两个批次29名被害人出国劳务中介费179000元。近日,经扬州市江都区检察院已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被告人王某,34岁,系无业人员。为了博得情人欢心,利用在朋友公司了解的出国劳务情况,冒用其他公司名义,编造了虚假出国劳务信息,四个月间诈骗179000万元。 2016年3月至4月间,王某自称是朋友公司的代理人,冒用阜阳市某境外劳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的名义,伪造该公司的财务专用章,虚构美国塞班岛需要第二批工人、每年可赚15万元的事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周某等8名工人每人10000元出国劳务中介费,共计80000元。 2016年3月至8月间,王某冒用扬州市江都区某境外劳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的名义,伪造该公司的财务专用章,虚构马来西亚、哈萨克斯坦需要劳务用工、每年可赚十多万元的事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沈某某等21名工人每人2000元至10000元不等出国劳务中介费,共计99000元。 审查起诉过程中,承办检察官了解到,被告人与黄某是情人关系,黄某的公司经营面临资金周转压力。两人交往期间,王某无固定工作,无固定收入,遂利用在朋友正规劳务中介公司了解到出国劳务信息和出国劳务流程等内容,自行编造或套改其他公司表格,煞有其事给被害人介绍出国劳务的项目,博得被害人的信任,将骗得的中介费全部投入了情人的公司,并未给被害人提供任何实质性出国劳务中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