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为出国打工能淘金 反被骗去几万元
法制网 犯罪嫌疑人马某以他人名义注册成立了一家商贸咨询有限公司,自己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公司的主要业务就是为客户提供出国务工信息。
今年春节后,先后有陕西省西安市户县籍的杜某等四名小伙来到公司咨询出国劳务事宜。通过交流,马某向四人推介到韩国“打黑工”,即“以旅游名义跟随旅行团到韩国济州岛落地签证登陆,伺机脱团逃跑。” 马某叮咛四人登陆时回答边检人员的入境事由要回答“旅游”。登陆后有马某联系好的网名叫“大海”的人会通过微信与杜某联系。然后工作由杜某给其安排。“如果想回国,就到大使馆去”。马某给四人做出了“周密的安排”。四人欣然同意并各自缴纳了30000——35000元的旅游中介费。2016年3月3日,在马某的策划下,四人顺利踏上了韩国济州岛的旅程。次日及其第二天晚上,四人两次脱团逃跑时均被当地导游发现后报警而被制止。在逃跑无望的情况下,四人放弃了非法滞留韩国的想法,于3月6日跟团回国。韩国警方向中方通报了这一犯罪事实。
刑法第三百一十八条规定,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马某的行为符合组织“策划他人偷越国边境”行为,杜某等四人在马某的策划下,实施“使用以虚假的出入境事由骗取出入境证件出入国边境的”。马某涉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2016年5月23日,户县检察院将马某批准逮捕。
检察官以此案告诫大家,出国务工要走正规渠道,非法滞留出国务工合法权益是得不到保护的。马某这种看似“聪明、能耐”的中介行为,实属严重的违法行为,最终付出了沉重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