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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劳务合作企业未按规定缴存或者补足备用金
来源:
www.hncggz.com
编辑:
湖南出国工作 时间:2018-01-22
点击:
对外
劳务
合作企业未按规定缴存或者补足备用金相关行为的处罚
类别
行政处罚
实施主体
湖南省商务厅
行使层级
省级保留
实施依据
《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7号)第四十一条 对外劳务合作企业未依照本条例规定缴存或者补足备用金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吊销其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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