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再回来工作,还需要试用期吗?
在现代职场中,跳槽之后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或者能力出色而被公司返聘,回到老东家的事已经屡见不鲜。那么,离职后再重新入职,还需要试用期吗?
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这是一种双方双向选择的表现。
对于“离职后再重新入职同一家公司,是否需要试用期”的问题,我们先来看看法律的规定
1、1994年《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本条中规定的‘试用期’适用于初次就业或就业时改变劳动岗位或工种的劳动者。”
按照这个规定的说法,就业时如果劳动者发生了劳动岗位或工种的变化,企业可以约定试用期。离职后重新入职同一家公司,属于就业,如果劳动岗位或工种与以前不同,就可以约定试用期,如果劳动岗位或工种与以前相同,就不可以约定试用期。
2、1996年《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对工作岗位没有发生变化的同一劳动者只能试用一次。”
这条规定强调的还是工作岗位的变化。离职后重新入职同一家公司,还是同一家公司,同一个劳动者,如果工作岗位发生变化,可以约定试用期,如果工作岗位没有发生变化,就不可以约定试用期。
3、2008年实施的《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在最新的《劳动合同法》里规定了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并没有再区分岗位是否再发生变化。
,由于《劳动合同法》是新实施的法律,之前与新法有冲突的条例,应当以新的法律规定为准;
,《劳动合同法》是全国人大通过的法律,而上面两个规定只是劳动部的部门规章,法律的效力明显高于部门规章;
,劳动法作为社会法,立法的宗旨在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这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第一条就有所体现,法律明确规定了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从保护劳动者权益的角度,只能严格限制在字面意思,不能随意作扩大解释。
综上,劳动者离职后重新入职同一家公司,无论有没有更换岗位都不能再约定试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