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政法干警面试备考:面试需“言之有物”
考生在时啰嗦重复,夸夸其谈不切和题目的考点,就显然无法通过面试的考查。针对如何克服以上考生作答题目时出现的“假大空”问题,我们从面试中考生的外在形式和内在提升上给出以下几个方面的技巧和建议
第一,形式上,考生在答题时一定要保持面部表情自然和眼神真诚,答题语言真实流畅,态度要诚恳。建议考生在答题时适当加入个人的情感,既做到真诚坦率,又不会有“表演”的嫌疑。
第二,内容上,考生要在平常训练中要学会抓关键词,并学会进行展开和扩充。对各个关键词分层进行阐述,再逐步深入引用相关的政策理论,避免从关键词展开直接过渡到相关的政策理论。要求考生在平常练习时引用政策理论的时候,加入自己 的思考和分析,用自己惯用的语言来解读引用的政策理论。,为了保证自己观点的独特性和个性化,考生还可以在引用政策理论中,加入自己有独到理解的实例。
第三,答题结构上,考生要掌握一些常见的分析方法,保障答题时能够逻辑清晰,展现自身良好的严谨度和条理性。如应用最广的分析方法——主体分析法
中国人常爱说一句老话“事在人为”,这就告诉我们,在分析任何社会现象和社会问题时,最不能忽略的因素就是“人”。,公考面试中我们常常以“人”作为答题的逻辑主线,围绕命题中的相关主体展开阐述,这种方式就是主体分析法。
那么,答题过程中如何利用“主体”组织答案呢?,我们经常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思想意识层面
主体对某些问题的看法,或者主体想达到的目的等。
(2)影响层面
主体的某种做法对自己、对他人分别产生怎样的作用、意义或影响。
(3)责权层面
从社会身份来看,主体应该承担哪些职责,应该遵守怎样的规范,以及主体拥有哪些权利,应该获得怎样的利益。
在答题过程中,找原因、谈影响或提对策,都可以使用主体分析法,例如综合分析、应急应变以及人际沟通等题型,主体分析法都是最常使用的答题技巧之一。以综合分析为例,在答社会现象类题目及部分名言警句类题目时,考生在谈影响、找原因、提对策时往往觉得思路无从展开,此时,便可使用主体分析法从题干中去寻找明显的显性主体以及题目中暗含的隐形主体,从而各个击破,便能够全面、出色的回答出问题了。
,我们常用的主体有各级政府、领导干部、公务员及其他工作人员、相关部门、群众(弱势群体)、媒体、社会团体、企业、公共服务机构(医院、等)、企业、劳动者等等。
下面以一道试题为例来加以说明
当前中国在校工科类学生达7000多万人,在国际竞争的环境中中国工程师的排名却比较靠后,企业抱怨招聘不到人才,针对这种状况谈看法。 (2011年1月9日上午河北公务员面试试题)
当今,教育与就业的问题是热门话题,涉及到的主体为1.个人;2.、企业;3.政府。那么在分析题干现象的原因时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1.学生个人在校期间没有很好的学习专业知识,缺少实践能力,以至于不能适应激烈的竞争;2.在专业设置和教学方法上存在不合理之处,以至于不能向社会输送真正的人才;3.企业没有积极的与进行沟通,导致与企业之间信息不对称;4.政府部门没有给予积极的引导,而且教育投入不足。使用主体分析法,就把此种现象的原因分析的很透彻、很饱满,答题也显得更有逻辑性和条理性。
,主体分析方法不仅适用于综合分析题目,也可以广泛运用于公务员面试的多个题型,灵活运用主体分析方法还有助于回答好人际沟通和应急应变等问题。随着近年来结构化面试难度的加大,在人际沟通题型中的沟通对象和应急应变中的矛盾冲突对象愈加复杂,这就要求考生在答题时应考虑到题目中出现的所有主体,分别进行沟通和解决,才能够全面、有效的化解矛盾、解决问题,出色地体现自身沟通协调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四,考生答题时站位要准,真正站在人民警察和公务员的角度、政府的立场来作答题目,而非学生角度、群众的立场以及批判揭露社会现状中的问题等角度。
,考生在作答题目时能做到以上四点的要求,就一定能发挥自己的优势,避免答题“假大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