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最低工资标准 中国研修生待遇不公
据日本新华侨报网湖南出国工作网,在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对日本现行的“外国人技能实习与研修制度”做出“严重侵犯人权”的认定之后,日本仍有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违法以远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薪酬驱使加班。而随着中国研修生社会意识的成长,他们也已经学会拿起有力的法律武器,将雇佣方的违法行为公诸于世,从社会层面获得支援。
当地媒体消息,由于资方一直欠付工资,并以非常低廉的劳动报酬支付加班工资,日本石川县白山市某妇女服装缝制公司工厂中的4名已经向金泽劳动基准监督署正式提交了劳动仲裁申诉。金泽劳动基准监督署宣布将于2011年11月第一周,将要求提交申诉的4名中国籍女研修生、研修生供职的白山市某妇女服装缝制公司及石川县行业团体“县出口缝纫品工业协会”三方一起接受劳动基准监督署的调查。
在被询问到关于以低廉的薪资标准支付研修生的加班工资时,被告到劳动基准监督署的白山市某服装公司老板称“加班工资的标准不是我一家说了算的。县出口缝纫品工业协会有9家会员,其中4家接收了研修生劳动者。我们这个加班工资标准是由4家接收了研修生的企业共同协商确定的。”
而“县出口缝纫品工业协会”则叫起撞天屈“我们协会可是一向要求下属会员遵守当地劳动法律的,让大家一定按照法定的工资标准为研修生支付加班公司。如果确如白山市某妇女服装缝制公司老板所说的那样,那真是件遗憾的事。”
日本民间支援团体“外国研修生权利网络·福井”表示,如果真如这几位研修生申诉书中所说的情况,她们加班工作一小时的工作报酬就相当于只有350日元~550日元不等。对此,专门负责外国研修生接收工作的社会志愿团体、财团法人“国际研修协作机构”的相关人士表示,“如果情况属实,石川县的这家服装缝纫公司实际上已经违反了日本的《劳动基准法》。”(江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