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劳务中介现“案中案” 折射当前制度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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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劳务中介合作 为还债找替罪羔羊
2007年9月的一天,位于江苏省淮安市某商业大厦11楼的××劳务中介公司里来了一名不速之客,“我想见你们经理,有一单生意,不知有没有兴趣合作”。该出国劳务中介负责人梁春玲出来一看,这人面生得很,40岁左右,平头、单眼皮,相貌并不起眼,“您好,我是梁春玲,公司由我负责”。“我叫赵文,是扬州市一家公司的经理,我早就从同行那里得知你们公司的业务做得不错,今天来,一是学习经验,,我还有一笔生意想和贵公司合作。”对方说。
据赵文说,他一直在为3家韩国企业代理研修生业务,现在急需招20余人派往韩国企业本部从事劳务。研修生业务,就是由中介公司在国内招募合适的工人,输送给外资企业,由外企以到外国本部学习的名义,派到外国本部从事劳务。
“我因为刚送走了一批人到新加坡,目前手头上没有合适的工人。你们公司运营得不错,我想应该有这方面的储备。”赵文解释了自己选择××公司作为合作伙伴的原因。梁春玲在网上和实地考察了赵文的公司之后,觉得此事还是可行的,随后便与赵文签了合同。
两个月后,第一批共计9人的报名表被传真到了赵文的公司,紧接着是第二批、第三批,梁春玲一共传送了22名工人的材料给赵文,也将44万元的前期费用分3次汇到了赵文的账上。
此后便是漫长的等待。梁春玲先后催过多次,但赵文不是找借口推托,就是避而不见,2008年11月,赵文干脆自己去了新加坡。无奈之下,梁春玲到公安局报了案。2010年1月24日,赵文从新加坡悄悄回国,但在广州白云机场一入境,便被公安机关抓获。2010年5月13日,赵文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起诉。
赵文这样铤而走险,不过是因为此前他做的两单日本研修生业务全部以失败告终,他收了30多万元的前期费用,却没有把一个人送出国,为了退款,他打起了冒用韩企的名义搞一笔钱用于还债的主意。在网上找了一阵之后,梁春玲所在的公司成了他的目标。
就在赵文被立案侦查不久,梁春玲也被刑事拘留了,2009年12月被法院判处几个月有期徒刑。这到底又是什么原因呢?